科大与筹建中的南方科技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

18-12-2009

香 港 科 技 大 学 ( 港 科 大 ) 与 正 在 深 圳 筹 划 中 的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( 南 科 大 ) 日 前 就 两 校 的 长 远 发 展 与 合 作 事 宜 签 署 了 合 作 框 架 协 议 。

协 议 内 容 分 三 方 面 : 建 立 两 校 长 期 合 作 ; 港 科 大 将 在 能 力 所 及 的 范 围 内 , 协 助 南 科 大 进 行 院 系 规 划 ; 以 及 港 科 大 在 校 长 统 一 协 调 及 安 排 下 , 某 些 教 职 员 可 参 与 南 科 大 的 建 设 工 作 。

在 协 议 下 , 港 科 大 将 尽 量 协 助 南 科 大 进 行 院 系 规 划 , 而 未 来 南 科 大 将 为 港 科 大 在 深 圳 校 园 内 进 行 学 术 研 究 和 教 育 工 作 提 供 场 所 、 设 施 和 资 源 。 此 外 , 两 校 将 探 讨 在 共 同 建 立 联 办 学 院 、 联 办 科 研 机 构 , 以 至 联 合 研 究 院 。

港 科 大 将 在 能 力 许 可 下 为 南 科 大 的 教 学 、 科 研 及 行 政 人 员 提 供 实 习 培 训 。 另 一 方 面 , 参 与 南 科 大 工 作 的 港 科 大 教 研 人 员 将 可 在 国 家 政 策 范 围 内 以 南 科 大 教 研 人 员 身 分 申 请 国 内 各 项 研 究 基 金 , 例 如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、 「 863 」 、 「 973 」 、 国 家 专 项 基 金 及 省 市 各 种 基 金 。 南 科 大 将 在 项 目 申 报 上 给 予 支 持 。

协 议 为 期 三 年 , 由 港 科 大 校 长 陈 繁 昌 教 授 及 南 科 大 创 校 校 长 朱 清 时 教 授 签 署 。

陈 繁 昌 校 长 说 : 「 南 科 大 和 港 科 大 都 开 宗 名 义 以 科 技 创 校 , 都 负 有 相 同 的 历 史 任 务 , 就 是 配 合 国 家 的 科 技 创 新 政 策 , 推 动 科 研 和 培 养 科 技 人 才 。

「 深 圳 是 中 国 第 一 个 特 区 , 而 香 港 是 中 国 第 一 个 特 别 行 政 区 , 两 地 一 线 之 隔 , 唇 齿 相 依 。 两 所 大 学 分 享 经 验 , 互 相 扶 持 , 是 理 所 当 然 的 。 有 了 南 科 大 这 个 科 技 创 新 的 火 车 头 , 深 圳 的 发 展 一 定 更 加 波 澜 壮 阔 。 」

南 方 科 技 大 学 创 校 校 长 朱 清 时 说 : 创 办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是 深 圳 市 人 民 多 年 的 理 想 ,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创 校 的 经 验 一 直 是 我 们 学 习 的 榜 样 , 与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合 作 一 直 是 我 们 的 期 盼 。 我 们 希 望 通 过 一 种 双 方 都 认 可 的 好 的 模 式 , 推 进 南 方 科 技 大 学 高 质 量 起 步 , 高 速 度 建 校 , 力 争 共 赢 。

香 港 科 技 大 学 荣 休 校 长 吴 家 玮 教 授 说 , 深 港 两 地 一 体 化 是 未 来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。 两 校 合 作 对 加 强 深 港 双 方 高 等 教 育 合 作 , 推 动 高 等 教 育 机 制 创 新 , 培 养 高 层 次 人 才 都 有 很 重 要 的 意 义 。

传 媒 查 询 :

赖嘉年
Tel: 2358 6306 / 9103 2928
Email: rosslai@ust.hk

 

黄慧婷
Tel: 2358 6317
Email: donnaw@ust.hk

 
港 科 大 校 长 陈 繁 昌 教 授(前 左 一)和 南 科 大 校 长 朱 清 时 教 授(前 右 一)签 毕 协 议 。
港 科 大 校 长 陈 繁 昌 教 授(前 左 一)和 南 科 大 校 长 朱 清 时 教 授(前 右 一)签 毕 协 议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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